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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重庆开出首张“罚单”-呼伦贝尔市烟草专卖局开出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罚单

【有趣的地理】中国最大的地级市呼伦贝尔,面积比英国还大 来源:哔哩哔哩网

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重庆开出首张“罚单”

8月4日,重庆市涪陵区一电子烟专营店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97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重庆市开出的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行政处罚单。

今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生效后,重庆市烟草专卖局与有关部门成立全市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联合行动小组,联合出台实施方案,并召开“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布置电视电话会,进一步明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

各区县认真贯彻落实“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各项部署安排,其中,涪陵区成立了联合治理小组,烟草、检察院及社会工作服务等部门派专人参与,对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治理。

日前,在专项检查中,涪陵区联合治理小组人员收到群众举报,称辖区某商圈内电子烟专营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情况。联合治理小组对该情况高度重视,组织烟草等部门立即前往该电子烟专营店调查取证。

经调查,发现商家未履行对电子烟购买者的身份查验义务,并现场查获其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1套。商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被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并被罚款1000元。在处罚违法商家的同时,各执法机关人员与社工人员还共同对购买电子烟的未成年人开展了教育引导。

呼伦贝尔市烟草专卖局开出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罚单

为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统一部署,自7月起,呼伦贝尔市烟草专卖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8月21日,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烟草专卖局开出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罚单。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在辖区内存在电子烟实体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行为。海拉尔区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联合对涉事商户进行现场检查,经过询问当事人、核对身份信息和销售凭证、调取店内监控等,查实举报信息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对涉案电子烟实体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5元、并处罚金1000元的行政处罚,有效打击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行为。8月23日至24日,海拉尔区烟草专卖局又依法查办三起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件。

呼伦贝尔市烟草专卖局将继续夯实工作举措,加强多部门联合协作,推动电子烟市场常态化监管,切实将“守护成长”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河南省临颍县烟草专卖局开出首张电子烟罚单

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面推进“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的实施,河南省临颍县烟草专卖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近日,临颍县烟草专卖局开出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罚单。

当日,临颍县局接群众举报称,辖区某电子烟体验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后,临颍县局执法人员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案电子烟体验店进行现场检查,提取交易记录,询问涉案人员,固定相关证据(一套电子烟,包含一杆烟枪,6 个烟弹,价值 268 元),并立案调查。当事人梁某某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现场签订了承诺书,明确表示将严格落实警示设置和年龄核验要求。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临颍县局依法对体验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1000 元的行政处罚。

自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生效以来,临颍县局全面落实“守护成长”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加强学校周边涉烟行为监管、强化电子烟线上线下管控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发挥好部门合力,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向未成年销售各类烟草制品的行为,引导客户规范经营、守法经营。

罚款1000元!河南濮阳一地开出首张这类行为罚单

8月2日,河南濮阳清丰县烟草专卖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城关镇朝阳路中段某电子烟专卖店作出限期整改、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这是濮阳市开出的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罚单。

根据前期群众反映线索,7月30日,清丰县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等部门,联合开展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现场发现两名未成年人正在城关镇朝阳路中段某电子烟专卖店内购买电子烟,该店员对店内张贴的“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的警示语视若无睹,且未登记销售记录。两名未成年人使用微信扫码支付的方式向该店购买电子烟烟杆1支、烟弹1枚。

鉴于当事人涉嫌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清丰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依法依规询问了店主、店员及在监护人陪同下购买电子烟产品的未成年人,调取了未成年人身份证明、购买产品和双方微信交易记录等相关证据。目前,该案已调查终结,清丰县烟草专卖局依法没收某电子烟专卖店违法所得143元,并罚款1000元。

今年以来,濮阳市市充分发挥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作用,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契机,全力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7月15日,市烟草专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濮阳市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全面从严监管电子烟经营行为,防范电子烟市场乱象“死灰复燃”。目前,专项行动正在持续进行中。

贵州省都匀市烟草专卖局开出全省首张此类罚单

8 月 27 日,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检察院、都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都匀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对都匀星力城某电子烟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行为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行为,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209 元、罚款 4000 元的决定。据悉,这是贵州省开出的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罚单。

执法人员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7 月 6 日下午,都匀市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实名举报,称都匀星力城某电子烟销售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引诱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引诱未成年人帮助宣传电子烟产品给予电子烟弹奖励、引诱未成年人在购买电子烟产品后拍摄电子烟买家秀照片进行网络宣传等违法行为。

接到举报后,都匀市烟草专卖局联合都匀市市场监管局,对该电子烟店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对涉案当事人进行询问,确认该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违法事实。

经查证,该店于 6 月 27 日至 7 月 22 日期间,先后 4 次向 3 名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器具 1 支、电子烟弹 11 枚,销售金额 411 元,非法获利 209 元。当事人行为严重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该店经营者表示,已深刻认识到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危害,将引以为戒,守法经营,并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缴纳了罚款。

执法人员走访周边电子烟商铺

据了解,市场上一些商家为了获取利益,虚假宣传推销电子烟,贴上 " 年轻 、时尚、潮流 " 等标签误导消费者,甚至向未成年人销售。由于售卖电子烟门槛低,监管起来比较困难,同时未成年人主观辨识有限,又追求时尚,对电子烟的认识不够全面,容易被诱导消费。

今年 6 月以来,根据贵州省烟草专卖局、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黔南州各级人民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联合开展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 " 守护成长 " 专项行动,发出 " 严禁向未成年人售烟(含电子烟)倡议书 ",敬告广大卷烟零售户、电子烟商户、中小学周边经营户,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坚决不向未成年人售烟(含电子烟)产品,认真学习和宣传控烟知识,争做义务宣传员和监督员,争做关爱未成年人的文明诚信经营者。

黔南州烟草专卖局表示,将进一步推进 " 守护成长 " 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加大对所有涉烟经营户的监管力度,严查向未成年人售烟(含电子烟)违法行为,强化相关知识宣传,完善监管机制,切实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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